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国际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
(国际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 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其前身是 1941 年成立于延安的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是我国办学历史悠久、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长期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京外国语大学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外语类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一流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于 2006 年获批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 年获批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12 年入选首批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北外法学院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与发展,2018 年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2019 年,北外法学院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为促进我国法学领域的专业人才的成长,提高业务素质,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学位教育的迫切需求,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北京地区举办法学专业课程研修班,该项目由法学院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网院”)共同承担。
一、招生专业
国际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方向)
二、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阶段,共设置 30 学分课程。拟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课程研修班人员须修满 30 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 公共课:7 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3 学分)和外国语课程(4 学分);
2. 专业必修课:10 学分;
3. 专业选修课:10 学分;
4. 全校通开课:2 学分;
5. 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1 学分。
表 1 公共必修课和全校研究生学术素养通开课 | ||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公共课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
外语I | 2 | |
外语II | 2 | |
全校通开课 | 文学研究前沿/区域国别与全球治理研究前沿(二选一) | 2 |
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 |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学 | 1 |
表 2 国际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方向)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 ||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专业必修课 | 法学方法论 | 2 |
高级法律写作 | 2 | |
国际公法专题 | 2 | |
国际经济法专题 | 2 | |
国际金融法律与实践 | 2 | |
专业选修课 | 世界贸易组织法 | 2 |
国际航空法 | 2 | |
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 | 2 | |
国际人权法 | 2 | |
国际人道法 | 2 | |
注:以上科目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教学与考核
教学采用课堂讲授的方式。课程考核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课程成绩 60 分合格。
拟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课程研修班人员如课程考核不合格,应在自进入课程研修班三年内重修并通过课程考核。
四、学习年限
每一期课程研修班的全部课程教学在1.5年内完成;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拟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须于课程研修班入学起4年内,完成全部课程、通过课程考核及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提交本专业学术期刊论文1篇(正文不少于3000字),所提交成果须符合我校有关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行为的相关规定,方能申请同等学力论文撰写资格。通过学校论文撰写资格审查后,须1年内完成论文写作并提交论文,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的匿名评审及答辩。逾期不予受理。
五、培养流程
1. 入学与听课。学员按每学期课表学习课程,在 1.5 年内完成课程学习。拟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课程研修班人员,还需完成以下流程。
2. 系统登记。获得学士学位满 3 年者,本人提出申请,提交要求的书面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注册登记、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经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学员才有资格报名全国统一水平考试。
3. 自课程研修班入学起 4 年内,学员参加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每年 5 月考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法学学科综合全国统一水平考试。
4. 研修班入学后 3 年内课程考试全部合格者,由法学院和网院统一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5. 自课程研修班入学起 4 年内,须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 篇,正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且通过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学术规范行为的审核,不得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6. 自课程研修班入学后(非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时间),4 年内完成所有课程且合格、已发表一篇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并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方能申请同等学力论文撰写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7. 通过学校论文撰写资格审核后,交纳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用;自获得论文撰写资格之日起,学员须在 1 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学员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须完成论文评阅与答辩。逾期不予受理。
8. 学员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对象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相关机构做出一定成绩的人员。
2. 专业与年龄不限。
3. 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含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获得学士学位但未满三年者,在参加国考前,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即可。
七、费用
1. 课程研修班学费 40000 元。入学时交纳全部学费。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习,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2. 论文指导与答辩费 8000 元,包括论文开题费用、导师指导费用、论文答辩费用。期间产生的论文匿名评审费用,依据实际产生次数,需额外单独按次交费。学员无论最终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所交论文指导与答辩费不予退还。
3. 申请硕士学位者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水平考试费用直接交纳给国家学位办规定的相关部门。
八、报名
报名材料:
(1)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各一份
(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北京外国语大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
(5)《学位承诺书》
(6)《北京外国语大学课程研修班学员须知》
报名材料中凡持不符合条件的相关报名材料(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在学资格、追回在学证件处理,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学员本人负责。
九、地址、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农光里117号劲松大厦701-1
电话:010-65667397 13371656999 周老师

